根据江苏费孝通教育基金会相关会议精神,现将2019年费孝通立德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我院在籍在读普通全日制大二及以上本科学生。
二、评奖名额及金额
本次全校评选本科生23名,每名奖励6000元。
三、评选总则
德育为先,全面发展,注重道德品质。大学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圣地。立德树人,完善人格,是国家和民族的百年大计。为了传承和发扬费老“爱国爱民爱集体”的精神,设立费孝通立德奖学金,意在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同时,强调立德的重要性,即追求崇高的道德修养,永无止境。道德是一种力量,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动力,道德是国家兴盛繁荣的灵魂,道德是人立足社会的基石,“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在商品经济社会里,一旦道德缺失则会带来社会文明的衰退,因此,奖励积极践行中华民族优秀道德品质的在校大学生,希望能由此带动全社会形成弘扬真善美,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新风尚。
四、评奖要求
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践行下列内容的优秀者,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可获得“费孝通立德奖学金”:
1.品德优良,爱国爱民爱集体,尊老爱幼孝父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互助,乐于奉献,立志为祖国的教育和建设事业服务;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一学年学业成绩(除博雅课程以外的所有课程)平均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
3.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同年级同专业前5名;
4.根据江苏费孝通教育基金会会议要求,为弘扬正能量,推动道德建设,在道德风尚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典型事迹的同学,可优先评选或破格评选,其评定标准最终由学校评审会议确定。请附上佐证材料及复印件以备审核。
5.曾经获得费孝通立德奖学金的学生,如无新的事迹,原则上在校期间不重复获奖。
五、评奖程序
1. 学生本人申请或师生提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以学生为主体(学生占80%)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上报学校的推荐名单,并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备案。
2. 学生工作处负责建立校级评审小组,经初评后组织公开答辩,进行差额评审。江苏费孝通教育基金会委派督导员参加。
3. 经评审后推荐上报江苏费孝通教育基金会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将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师生们的监督。ope体育学生管理科投诉电话85891236。江苏费孝通教育基金会的投诉电话(沈老师 13951708114)和电子邮箱(jsfxt2003@163.com)。
4. “费孝通立德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名单上报江苏费孝通教育基金会后,由江苏费孝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最终评定后发文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其他事项
1.报送名额:每学院至少推荐2人。
2.材料要求:
①审批表(见附表1),由于此表经评审后要上交至江苏费孝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请按照表格的填写要求认真填写。审批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请勿装订,请在指定位置粘贴正面1寸学籍照。
②汇总表(见附表2)。
请有意向申请费孝通立德奖学金的同学,于9月19日(周四)下午3点前将审批表纸质版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交至化成楼429办公室,同时将审批表、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姓名+学号”命名,发送至院团委邮箱:nnuxcy429@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