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先进、激励学生品学兼优、全面发展、饮水思源、勇于担当,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安徽阳光教育集团在我校设立“阳光奖学金”。2019年“阳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已开展,具体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安徽籍在籍在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奖名额及金额
本次“阳光奖学金”我校共评选60名,其中特等奖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一等奖5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阳光奖学金”特等奖实行差额评选,各学院至多申报1人,特等奖申报者如若落选,随即自动转为一等奖。凡申请特等奖者审批表上的获奖等级请暂不要填写,请在奖学金汇总表“参评奖项”一栏注明“特等奖”。
三、 评奖条件
(一)“阳光奖学金”一等奖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个自信”;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奖学金评定学年的学业成绩(除博雅课程以外的所有课程)平均分在8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为合格以上;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校内外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服务20小时以上;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课和体测成绩为合格以上;
7.奖学金评定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中排名为前40%。
(二)“阳光奖学金”特等奖评定条件
1.符合“阳光奖学金”一等奖申报条件;
2.在奖学金评定学年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者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以上;
3.在奖学金评定学年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评选,具体如下:
①公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主修专业相关科研论文者;
②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主要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③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具有其他科研成果者;
④主持省级以上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其他科研项目者;
⑤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者;
⑥参与海外课程学习或参与海外学术活动者。
四、评奖程序
①个人申请→②班级评议→③学生在“一站式系统”http://ehall.nnu.edu.cn中填写《阳光奖学金审批表》等相关信息→④班主任或辅导员网上审核→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⑥学院张榜公示→⑦学院网上打印审批表和汇总表,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党委章→⑧报学生工作处汇总→⑨阳光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⑩安徽阳光教育集团审定。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所有材料中涉及签名均须手写。
①《审批表》(一式两份,一站式系统中打印,请在审批表指定位置粘贴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② 获奖证书及科研情况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需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2)电子材料:《阳光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2. 注意事项:为扩大奖学金的获奖面,本学年“阳光奖学金”原则上不与“朱敬文奖学金” “冯茹尔奖学金”兼得。
请有意向申请阳光奖学金的同学,于4月2日(周二)中午12:00前在“一站式”系统上完成申报,将上述纸质材料交至化成楼429办公室,并将《阳光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以“学号+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nnuxcy429@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阳光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阳光奖学金审批表